7月24日,柳州交警为规范两座新能源汽车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连续2天,已有96辆非新能源汽车因停在新能源车位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近日,柳州市从各城区的2000多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中调整出300个两座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这些停车位用醒目的黄线,比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更短,并书写有“新能源汽车”等黄字。
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是为了迎合市民需要及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根据物价部门发出的《柳州市物价局关于新能源汽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全市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泊位及所有公共场地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
柳州交警曾在“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平台等作出提醒: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实行专位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专用停车位在车行道的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罚,专用停车位在人行道上的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23、24日,在罗池路、中山东路、柳江路、文昌桥头东桥底,仍有不少非新能源汽车“鸠占鹊巢”,停在了黄线停车泊位,尤其是在文昌桥头东桥底,这里施划的其他车辆停车位其实没有停满,但有的车辆却不管不顾,“任性”停到新能源车位。
这些用于两座新能源汽车的停车位,停进了其它车辆,不仅车身停不进去,对沿路车辆通行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城中交警大队民警对违停的车辆进行拍照贴单,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依法被处以罚款150元、不记分的处罚。
柳州交警提醒,文明出行不仅是指上路行驶要文明,停车也要文明守法才行,大家还是按照相关规定把车停好,避免处罚。
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