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气候大会“中国角”能效边会中着重讨论的公共机构节能历来是世界各国能效工作中非常重要也是备受重视的一环:欧盟能源效率指令(EED)和可再生能源(RES)指令均对公共机构的模范带头作用作出了强调,此外EED和RES还分别对公共机构购买节能产品和地方行政机构使用可再生能源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和倡导;美国能源部主导的品牌性“联邦合同管理项目(FEMP)”长年致力于帮助联邦机构用最可行的解决方案达成能源目标,自1975年实施至今为相关机构减少了接近一半的能源强度(单位面积能耗);在印度,国家和地方的政府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推行建筑节能指令(ECBC)、绿色建筑项目和建筑能耗星级评定等能效提升项目。
中国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体场馆等组织机构,共百万余家,建筑面积近百亿平方米。它们既是能源消费者,又是节能主体;其中各级政府机关更是身兼能源消费者和管理者、节能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多重身份,加之独有的社会影响力,中国公共机构节能在全国能效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2008年,中国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资金扶持及市场引导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绿色低碳实践。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牵头机构直接组织公共机构实施了绿色照明、绿色数据中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汽车应用等工作,同时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创建了2050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2012年相比,中国公共机构2016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0%。
2012-2016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情况
示范单位---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示范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与此同时,各省相继出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在全国构建了依章管理、依标执行、依规实施的管理体系,并稳步推进实施。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已制定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为2016至2020年的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绘出“路线图”:中国公共机构将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推进依法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提高工作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机构特点,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突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节能减排政策,发挥好对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省市也响应国家号召,提出了各自的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和目标;公共机构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一向活跃的深圳市更是提出,到2020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11%和12%。
更令人欣喜的是,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中国正逐步加深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合作。今年五月,国家发改委、美国能源部和美国国务院共同支持举办“中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交流研讨会”,探讨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的需求、潜力、融资和未来合作机遇等问题。本次气候大会“中国角”能效边会有幸邀请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和专家参与,这也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首次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公共机构节能成效与寻求国际合作,足见中国公共机构节能的决心与热情。
COP23“中国角”能效边会对话环节:公共机构引领绿色低碳发展
在这些交流与合作中,中国将学习、移植并推广国外的最佳实践和成功经验,促进公共机构深度节能,进一步发挥中国公共机构“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持续引领和带动全国能效提升。
(资料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Odyssee-Mure项目、美国能源部、 印度能效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