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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柳州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6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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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节能减排工

领导小组办公

 

柳节能办〔20161

 

 

关于开展2016年柳州市节能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宣传活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柳州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定于2016618日至624日组织开展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并于188:30在市人民广场(五一路)举行节能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柳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61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5印发 

 

 

 

柳州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4个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1197号)要求,定于2016618日至624日组织开展柳州市节能宣传周教育活动,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为618日。为做好我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61824日。

三、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进行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在全市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柳州,为实现幸福宜居新柳州贡献力量。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参与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树立勤俭节约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节能政策、能源形势和节能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安排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市级层面组织举办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成就展、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新能源汽车展、第四届公共机构千人绿色健步走等5项活动。其中,前四项活动联合在18日上午举行,各有关单位请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参加。届时将进行单位签到登记,缺席单位将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一)柳州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618日上午 8:309:05

活动地点:人民广场(五一路)

牵头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资委、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商务委、审计局、监察局、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及企业代表、在柳大中专院校代表等。其中:每个参加单位要求组织10人以上参加;大中专院校组织300人参加,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企业组织50人参加,具体由市工信委负责。

活动内容: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启动仪式。市政府领导做重要讲话;市节能主要管理部门代表、重点企业代表、学生代表依次进行表态发言;仪式结束后,参观节能宣传板报展示。

活动要求:参加单位于815到签到处签到。请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新闻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各派1名分管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并上主席台(请于2016617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启动仪式领导名单报到我办,电子邮箱:LZSFGWHZK@163.COM,电话:2660209)。

(二)“十二五”节能成就展

活动时间618日上午90511:30

活动地点:人民广场(五一路)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教育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资委、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商务委、审计局、监察局、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及企业代表、在柳大中专院校代表等。

板报内容:围绕“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和本单位开展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节能工作情况。

活动要求:按照柳公节办发[2016]11号文件执行。

(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

活动时间618日上午

活动地点:人民广场(五一路)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工信委

活动内容:组织8-12家节能企业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展示会,涉及空调节能、外墙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高效照明节能及节水设备等领域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活动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新能源汽车展

活动时间618日上午

活动地点:人民广场(五一路)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活动内容:组织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展示会。

活动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第四届公共机构千人绿色健步走”活动。

活动时间623

活动地点:三门江森林公园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活动内容623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举办第三届公共机构千人绿色健步走活动,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每个单位组织不少于10人参加活动。由三门江公园山下向山上进行约三公里的健步走活动。通过步行、慢跑、健步走等运动方式,倡导大家养成绿色出行的生活习惯,营造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

活动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市工信委、住建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委、国资委、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并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宣传部门要制定好整个活动的宣传方案,加强宣传报道,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整个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活动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材料于630日前送至我办。

 

柳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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