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柳政公节办发〔2016〕14号
关于开展上半年公共机构节能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上半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定于7月6日起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督查。本次督查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7月6日至7月29日(各单位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查内容
(一)上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二)上半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包括:能源结构、能耗总量、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等),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开发区现场抽查1个机关大院和1所学校、1个乡镇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三)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活动日情况。
(四)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资源回收利用和餐厨垃圾工作、节能工作经费落实、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当前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由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组 长:李玉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赵洪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督管理科科长
田佩蓉(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督管理科副
科长
林小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督管理科科员
梁超诣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督管理科科员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按照督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对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节能科lzhjnb@126.com)。
(二)各单位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限期解决,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及方案(加盖公章)报送至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部门。
(三)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节能科联系。
联系人:田佩蓉 2806939 13557320368
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