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测是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过程中授权节能监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测以及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等执法活动的总称。
节能监测是一项执法活动,依据的节能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和《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1999年第7号)。其中《节能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 《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重点用能单位应接受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节能监测国家标准是进行节能监测的技术依据,是科学地开展节能监测的基础。从1994年起,国家已发布了四批共十四项国家标准,初步形成了节能监测技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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