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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09:38     来源:三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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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二年四月十九

  
                 三江侗族自治县2012年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柳州市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柳政公节组发[2012]2号),切实抓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表率和示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柳州市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为目标,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培训,稳步推进节能改造,抓好典型示范,力争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节能目标 
以2011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2012年实现人均用水、用电、用油分别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以上,各类办公耗材消费支出有明显下降。 
三、主要思路 
2012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署,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行动延伸工作内涵,拓展服务外延,着力实施“一二二五”工作构想,走出一条节能降耗公共机构做表率的发展之路。 
“一”即明确一个目标:继续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统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保证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完成。 
“二”即把握两个抓手:一是继续抓好节能日常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各种措施、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二是继续抓好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二”即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在形成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试点工作,实现能源审计、评估工作新突破。 
“五”即逐步完善五种体系:一是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三是完善宣传培训体系。四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五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实施时间安排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用能范围广,节能管理跨度大,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节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完善县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库建设。 
主要内容:对现在已配置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的单位进行系统升级、维护,进一步完善县级能耗数据库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构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和用能管理网络平台,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方法步骤:2012年7月份前,从自治区、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能耗统计软件公司邀请、聘请专家到三江,举办1-2期能耗数据统计业务培训班,加大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员的培训力度。 
(二)公共机构办公照明设备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2012年年底前,将全县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使用的低效照明产品,逐步更换成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实现照明节电3%以上。 
方法步骤:2012年9月前,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积极抓住国家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契机,做好本单位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工作。县机关事务局选择3-5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统一购置节能灯具,并安装到试点单位办公场所。 
(三)抓好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技改效益 
(1)县城主要街道路灯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对县城主要街道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更换成LED或其他节能灯具,降低电费。 
方法步骤:2012年12月底前,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县机关事务局协助实施,对县城主要街道的路灯灯具进行更换。 
(2)以建设大楼为试点,对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主要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大楼进行节能改造,大楼建设的方案由专业的节能管理公司进行审查,建立监理节能监管平台,对大楼照明进行智能控制,用LED灯代替荧光灯。对大楼空调系统进行调试,应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太阳能供热、地源热泵等新技术,推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方法步骤:2012年10月底,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县机关事务局协助实施,以建设大楼为试点,对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3)以职校为试点,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主要内容:可以以职校为试点单位,进行集中供热及节能管理。以太阳能加热板+空气源热泵+虚热水箱为建设方案,也可采取使用地热或抽取地下水进行节能改造。建设节能监管平台,对校内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天实施监控,对部分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使用智能控制照明。为加强节能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节能意识,供热采用IC卡管理控制,人手一卡。 
方法步骤:2012年12月底,由教育部门、职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县机关事务局协助实施,以职校为试点,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四)节能宣传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忧患意识,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宣传周”活动。 
方法步骤: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公共机构所有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区域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各级公共机构的领导要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领导带头示范,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5月份、11月份,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引导中小学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并通过广大学生的行动促进家庭、社会节能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结合绩效考评,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 
主要内容:要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国管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主要目标,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通过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实现能源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今年我县的绩效考评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指标扩大到乡镇一级,占0.5分,县直具有审批权单位、不具有审批权单位、综合领导单位占1分,要结合绩效考评,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方法步骤:7月份,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进行上半年的指标考评。12月份,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进行全年的指标考评。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能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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