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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04:05     来源: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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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城县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柳城县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4月23日   

 
  
        

         柳城县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3年柳城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推进节能改造为着力点,尽一步强化意识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尽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务必求得实效,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提高,实现上级下达的2013年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电耗、人均水耗、单位车辆耗油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耗水、单位建筑面积耗电同比下降3.2%的年度工作目标。 
   一、加强指导,完善制度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公共机构的指导力度,针对节能工作相对薄弱的二、三级公共机构实施“帮带计划”。参照柳州市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结合柳城实际制定出台柳城县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完善柳城县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节约办公用品管理等制度;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车辆,提高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推行车辆定点维修、定期保养、“一车一卡”加油等制度。会同县教育局、卫生局研究出台《柳城县中小学校用能指南》和《柳城县公立医院用能指南》。 
   二、深入宣传,强化培训 
   坚持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向“bet5365备用网址”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在中国柳城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推广宣传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定期举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与分析、公共机构节电节水新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三、规范统计,科学考核 
   建立和完善县本级和各单位、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库,加大对各单位、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把各公共机构节能单位能耗统计和上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优化网络报送统计数据,务求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及时完整。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台账及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近两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核实工作。逐步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将水、电、油、气、办公耗材等消耗情况在本单位按期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交流,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绩效考评方案及考评细则,2013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单位均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评工作的细化、量化和年终考评工作,坚持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四、稳步实施节能改造 
   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推广使用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节能灯具,2013年应在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改造项目和各节能单位中逐步提高节能灯的使用率。规范用水计量器具配备,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推进废旧商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力争各公共机构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箱,强化电子产品、餐厨垃圾、办公用品及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逐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渠道,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五、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根据《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目录》,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加大公共设施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等项目建设和改造项目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光热利用、地源(水源)热泵以及空气能方面的推广力度,稳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争取2013年度完成1个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建立节能改造项目定期汇总、上报制度。 
   各单位、乡镇、华侨经济管理区要认真对照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固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认真按照能耗统计数据、培训和台账上报要求做好节能管理工作。要加大节能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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