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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公共机构公务用电管理制度和措施

发布日期:2013-01-24 05:25     来源: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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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柳城县公共机构公务用电主要制度和措施制定如下: 
一、主要制度 
(一)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 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实施增温或降温时,必须关闭门窗,严格敞开门窗开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二)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无人灯、长明灯”现象;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采用60瓦以下的节能灯,及时关闭。除重大节假日外,平时不开启装饰灯、景观照明灯。 
(三)节约电梯用电。尽量减少电梯使用,三层以内的短距离上下楼层尽量不乘电梯,用步行方式到达,上下班高峰期提倡多人合乘一部电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耗能的休眠状态。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 
(五)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二、主要措施 
(一)电机系统节电措施 
1、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及拖动设备。 
2、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 
3、加强电机系统节电管理。 
(二)空调节电措施 
1、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 
2、加强空调运行管理。 
3、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 
(三)照明节电措施 
1、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2、减少城市照明用电。 
3、加强照明节电管理。 
(四)办公节电措施 
1、扩大办公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实施范围。 
2、强化办公节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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