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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公共机构公务用水管理制度和措施

发布日期:2013-01-24 11:34     来源: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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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柳城县公共机构公务用水主要制度和措施制定如下: 
建立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对用水场所,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巡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问题;积极利用现代化科技改造和使用节水设备,推行水资源再利用工作,减少水资源的消耗。提倡采用节水型器具,实现用水单元独立计量,抵制“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一、主要制度 
(一)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在办公楼适当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采用节水型器具。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二)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三)加强设施维修改造。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即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二、主要措施 
(一)树立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增强节能责任感。 
(二)张贴节水“温馨”小提示,造成视觉冲击,营造节水气氛,提高节水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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